木質防火門
木質防火門應用
來源:陜西中奧伯盾實業有限公司 發布時間:2022/4/18 16:19:50
木質防火門的技術規范由兩部分組成:《 木質防火門通用技術條件》和《門和卷簾的耐火試驗方法》。木質防火門通用技術條件的主要內容包括選材標準、制作允許偏差,安裝的留縫寬度和允許偏差等。此外,木質防火門應具有足夠的整體強度,經沙袋沖擊試驗后,仍保持良好的完整性,門扇內添克材料不應出現開裂或脫落現象:啟閉靈活。在不大于BON的推力作用下即可打開,井具有自行關閉的功能。木質防火門的耐火極限分為甲級(≥1.5h1、乙級(≥1.0h)和丙級(≥0.5h1?!堕T和卷 簾的耐火試驗方法》規定了防火門耐火極限試驗裝置。試驗條件。試件要求,試驗程序。耐火極限判定條件等。
木質防火門的制作要求:
1)門框及厚度大于50mm的門扇應采用雙榫連接???、扇拼裝時,榫槽應嚴密嵌合,應用膠料膠接,并用膠楔加緊。
注:在潮濕地區,Ⅰ級品應采用耐水的酚醛樹脂膠,Ⅱ級品可采用半耐水的尿醛樹脂膠。
2)制作膠合板門(包括纖維板門)時,邊框和橫楞必須在同一平面上,面層及邊框及橫楞應加壓膠結。應在橫楞和上、下冒頭各鉆兩個以上的透氣孔,以防受潮脫膠或起臌。
3)門的制作質量,應符合下列規定:
1)表面應凈光或磨砂,并不得有刨痕、毛刺和錘印。
2)框、扇的線型應符合設計要求,割角、拼縫應嚴實平整。
3)小料和短料膠合門及膠合板或纖維板門扇不允許脫膠,膠合板不允許刨透表層單板和戧槎。
4)門制作的允許偏差,應符合表5.1-1的規定。